恶犬将3人咬成重伤 主人:不伤害狗花多少都愿意
原标题:汉口:3条恶犬居民楼内将3人咬成重伤 人祸还是狗患?
武汉晚报见习记者孙笑天
前晚9点,江岸区东立国际小区5栋3名市民在自家住宅楼大厅和电梯内先后遭3条斗牛犬撕咬,致3人伤重入院。事发后,伤者家属希望尽快处理恶犬,狗主人放言:“只要不伤害我的狗,花多少钱都愿意。”
恶犬小区内扑倒行人撕咬
昨天上午10点,在汉口医院四楼一间病房里,武汉晚报记者见到了3名受害者,3人的腿部和病床上遍布鲜血,一个个伤口触目惊心。
家住6楼的李女士介绍,她是第一个被咬的人。7日晚9点10分,她和老公带着5岁的女儿回家。在单元门口看到,一男一女分别牵着一条狗,还有一条狗没有拴着。3条狗高30厘米左右,看上去像是小型宠物狗,但长相有些凶悍。李女士担心女儿蹦蹦跳跳会吓到几条狗,被狗伤到,叫老公抱起了女儿。李女士首先向门内走去,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没拴的狗突然冲向李女士,将她扑倒在地撕咬,李女士的老公见状赶忙抱着孩子上前赶狗,而狗的两个主人却只是拉动缰绳,没有上前制止。
“我不敢太过挣扎反抗,怕吓到几条狗,致其发狂,袭击我的老公和孩子。”病床上李女士双眼含泪孱弱地倾诉。李女士老公奋力驱赶,恶犬终于松口,却冲向了刚刚跳完舞回家、64岁的舒婆婆。
恶犬一番撕咬后被拉开,众人报警,狗主人却带着3条狗进入电梯离开现场。当晚9点半左右,同一栋楼的雷女士准备下楼买东西,也在电梯遇到了这3条狗,在电梯狭小的空间里,雷女士被3条狗咬得大哭着尖叫呼救,直到电梯到了一楼才逃脱。
事发后,3人被送往汉口医院住院治疗。医生介绍,3人伤势严重,要住院观察一周后看能不能缝合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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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如何管狗的
2013年7月5日人民日报曾报道《恶狗伤人不多见,香港管狗不仅靠惩罚式管理》。文中介绍在香港,完善的司法制度给养宠物狗划出了清晰的界限。从宠物犬发牌,到看管宠物犬,再到狗粪处理,都有具体规定。
比如,5个月大的狗,必须领取牌照,否则可被罚款1万元港币;4个特定品种的狗已被列为“格斗狗”,不得引入香港;对体重20公斤以上的大型狗管制不符合要求,最高罚款2.5万元港币或监禁长达3个月;如果狗咬伤人或吠叫声扰民,其畜养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港币。
在香港,狗若咬伤人,狗主人可能会被检控。2012年,香港共发生945宗涉及宠物狗咬人的个案,检控的个案就达102宗。
城市的宠物犬管理,说到底还是管人。改善城市宠物犬管理,应该明晰养狗人责任,应该有法制保证、严格管理。目前,伤人恶犬处置,相关方面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说法,本报会持续关注此事,您对此事有何见解,可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通过新浪微博@武汉晚报或者下载本报武汉观APP与本报互动。
[提醒]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医生介绍,春季是狗的发情期,狗性情改变,比较狂躁,容易伤人。春夏由于人们穿着轻薄,容易被狗咬伤,是狗咬伤人多发时段,市民应提高警惕,养犬人应文明养犬,加强对爱犬的管理。
人祸还是狗患?
3名受害人家属介绍,事发后住在19楼的狗主人曾放言“只要不伤害我的狗,花多少钱都愿意。”昨天上午11点,武汉晚报记者前往狗主人家,敲其家门无人应答,也听不到房内动静。狗主人陈女士在电话中称:3条狗为斗牛犬,都打过疫苗,也有养狗证,她目前正在筹钱为3人支付医药费。
记者从江岸警方获悉: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他们会为双方调解,但无法对咬了人的狗进行处置。
伤人恶犬到底该如何处置?狗咬伤人后却无法对它进行处罚,受害人家属对此非常不满。记者随机采访多名小区居民。多数人对此事表示担忧,希望能够尽快处理伤人的狗。也有人表示:狗伤人的责任主要是其主人没有管好,小区里那么多狗也没见到都咬人。
湖北启明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和《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致人损伤由其所有者和管理者承担责任。狗只能算是工具,不是责任主体,不能承担任何责任。
记者查询《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发现:其中第四条规定,江岸区、江汉区等中心城区都是限制养犬区,而限养区内个人禁养犬只34个品种中包括斗牛犬。
责任编辑:赵家明 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