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将建立人口管理新机制:以房管人 以业管人

30.07.2014  11:29
核心提示:7月29日,从全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决战攻坚推进会上传出信息,今年11月30日前,公安机关将基本完成对全省实际存在的房屋及地址、实际居住人口、实际经营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工作新机制。       公安机关“一标三实”决战打响,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信息采集       7月29日,从全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决战攻坚推进会上传出信息,今年11月30日前,公安机关将基本完成对全省实际存在的房屋及地址、实际居住人口、实际经营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工作新机制。       长期以来,人口管理工作一直以人口户籍信息为基础,但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传统的“户籍办证”的公安人口管理模式已难以为继,表现在:一方面,在常住人口管理上,人户不一致已成为当前普遍现象,依靠户籍基本管不住人、找不到人;另一方面,在流动人口管理上,随着人口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与该群体现实数量存在较大差距,依靠办证进行人口管理收效甚微。       为此,全省公安机关于去年8月起全面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战,在户籍人口信息系统基础上,以实有房屋这个相对固定不变的载体为核心,建立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民警按照“院不漏房、房不漏人、不留死角、不出盲点、应采尽采、应录必录”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逐房、逐户、逐人核对、采集信息,并录入警综平台,实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的新目标。通过信息采集,公安机关将对全省人口的数量分布、实际居住地址、从业单位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普查。截至今年7月,已采集人、房、业信息8500余万条。       为确保信息采集质量,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基础信息质量奖惩问责暂行规定》,建立了严格信息质量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信息质量终生负责制,在信息采集的同时对垃圾信息、虚假信息、错误信息进行集中清理,对差错较多的单位、个人信息予以主动清空。       “一标三实”中的“一标”指“标准地址”,“三实”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是依托省公安厅标准版警综平台,对全省实际存在的房屋及地址、实际居住的人口、实际经营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要求进行信息采集维护。       在信息采集中,省公安厅明确了新的地址标准,即“行政区划 街(路)巷 门牌号 楼(栋)号 单元号 楼(层)号户号”七段式地址,便于计算机内部编码、统计和查询,减少重复、错误,将有望成为今后户籍、身份证及所有社会管理的基本地址库。(四川日报记者 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