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人口市内流动不用办理纸质婚育证明

28.05.2014  10:13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崔燃)成都市人口计生委近日出台流动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新举措,成都市户籍人口在市域内流动的,不再办理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婚育信息由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通过SCPIP系统查询获取。

        此次出台的新举措明确,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入的区(市)县行政辖区内自主选择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技术服务。服务机构将服务情况上报区(市)县人口计生局,由区(市)县指定其所在现居住地街道通过SCPIP系统将技术服务结果通报户籍地,并按相关经费标准与服务机构结算。

        同时进一步简化程序,成都市户籍人口在市域内流动的,不再办理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婚育信息由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通过SCPIP系统查询获取。流动人口从市域内流动,变为市域外流动时,户籍地要及时发放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成都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区(市)县严禁要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时搭车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市民如发现此类现象或有疑问均可拨打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投诉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