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书刘新齐等6人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8.06.2017  04:5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六号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亚非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 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邓伟根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传书、马光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新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 有关规定,王亚非、冷新生、邓伟根、陈传书、马光明、刘新齐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 规定,陈传书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12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据中国人大杂志报道:

   今天,这6人被终止代表资格,其中2人为部级高官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陈传书、刘新齐等6人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4人请辞,2人被责令辞去代表资格

  根据报告,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6人分别是:

  1。   王亚非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

  2。   冷新生    江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

  3。   邓伟根    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

  4。   陈传书    全国人大农委原委员、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

  5。   马光明    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原厅长

  6。   刘新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副书记、原司令员

  其中,王亚非、冷新生、邓伟根、马光明均因涉嫌严重违纪,由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陈传书、刘新齐作为部级高官,前者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其全国人大农委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后者因严重违纪,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

   陈传书、刘新齐 被降级

  2017年4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责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陈传书同志担任民政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期间,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监督管理不力,对有关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据悉,陈传书调入民政系统后,先后在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和社会福利中心等部门任职,曾任民政部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主任、民政部办公厅主任等职。媒体报道称,陈传书这次被查,疑与民政部福彩系列腐败案有关。在他之前,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原副部长窦玉沛等人均因福彩系列腐败案被查降职。

  一个月后的2017年5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刘新齐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刘新齐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牟取利益,其子收受他人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牟利,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纪审查工作。

  陈传书、刘新齐两位部级高官被查后,均遭遇不同程度降级处分:陈传书留党察看一年,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刘新齐被开除党籍之外,还被断崖式降级,从副部级直接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截至目前,实有全国人大代表2912人

  人大代表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其神圣性、纯洁性不容玷污。及时罢免、辞去违纪违法的人大代表,是保持人大代表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法定举措,也是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本届以来,有不少人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其中不乏“大老虎”。如,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十二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白恩培,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刘铮等等。

  除了罢免的之外,还有不少人因(涉嫌)违纪违法等原因,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如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原省委书记王珉,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党组副书记赵胜轩,甘肃省委原常委、副省长虞海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杨崇勇,国防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王喜斌,第二炮兵原副司令员王久荣,等等。

  小编了解到,陈传书是目前唯一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而被辞去代表职务的。

  据悉,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12人。

   相关法律条文

   代表法第48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一) 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 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第49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 辞职被接受的;

  (三)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 被罢免的;

  (五)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 丧失行为能力的。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