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亲民爱民理念 践行惠民为民宗旨

23.09.2014  17:52

近年来,巴中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治安大队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辖区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始终秉承、践行亲民爱民理念和惠民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用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为新区“民生警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构便民窗口,建亲民平台。随着新区开发建设的持续深入,辖区群众的农转非、二代证办理成了大队户政窗口服务工作的重点。为全力打造利于服务、保障新区发展的民心警务,大队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户籍管理工作措施,针对办事群众手续齐全的现场办结,进一步简化和缩短了各类办证流程和周期。原身份证办理时限60天缩短为30天,临时身份证当天办理取证。两年多来,共完成农转非16763人,换发二代身份证2831个,办理二代身份证7891个、临时身份证3022个、新生儿入户1056人、变更更正46302人,移入2362人、移出27人,迁出43人、迁入453人,死亡注销482人,注销重户628人,接待群众6万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2万余次。在这些繁杂的工作中,户政民警始终做到了工作零差错、零失误和服务上的零懈怠、零投诉。特别是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大队将户政大厅作为亲民便民的第一窗口和警民交流第一平台,全面“上档升级”户籍服务管理水平。推出了预约办事办证制度,将服务延伸到每时每地,变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把户籍窗口工作送到群众家中,做到群众心里。

——严安全监管,筑平安新区。为有效防范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更好地服务新区重点工程建设,大队按照“明确重点、精确管理、严厉打击”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大对辖区涉枪、涉爆单位的日常检查和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辖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民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境的日常监管和流向监控,对涉嫌非法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的、一律立案查处;对发现的非法民爆物品,坚决予以收缴;对收缴的民爆物品,及时组织销毁,严防流入社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作案。同时,将民爆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3天,并创造性地实行民爆物品申请预报制度。在接到有关单位提前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的需求报告后,大队就迅速安排民警实地踏勘、现场评估,需求单位正式出具书面申请时,各项前期工作己完成,真正做到了随时申请、随时审批,大大提高了审批的时限。两年多来,共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炸药170万公斤、普通瞬发电雷管380万发,检查枪支31次1175支,全面实现了枪爆化危物品“不丢失、不被盗、不炸响”管理目标。  

——强三项警务,建爱民队伍。始终坚持“队伍建设是根本”的工作思路,强化问题导向、公共权力监督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扎实的举措建设高素质为民服务队伍。一是“阳光警务”强监督。坚持防纠并举落实同步监督、奖惩并用落实以奖代补,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全面推进警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和监督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16项行政审批、处罚项目,制定了流程图,确定了4个监察点位,对行政权力运行开展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二是“问题警务”强整改。将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管理、服务以及队伍建设等作为重点突破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规范,开展一线执法民警和窗口民警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从源头上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民警警务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创优警务”强示范。扎实开展执法办案能手、优秀为民服务标兵、优秀户政民警、优秀示范案卷、“好师徒”等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激发队伍活力和战斗力,有效提升了全队执法服务水平。近年来,先后获得“全省公安机关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共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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