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今年上半年交通违法查处情况

22.07.2015  13:41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今年上半年先后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545起,其中饮酒驾驶19465起,醉酒驾驶2080起。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强化路面管理,落实勤务责任,突出重点时段管控,继续保持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实施严格查处的高压态势。在落实长效机制上,成都、自贡、广元等市交警支队根据酒后驾驶违法的易发特点,灵活安排勤务,实施有效管控;德阳交警运用系统数据每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的特点规律进行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巴中交警组织全市统一行动,每周开展2次集中整治;南充、广安两市交警在夜间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时段实施有效管控;资阳、达州、遂宁、乐山、泸州等交警支队坚持每月通报制度,公布查纠战果;在农村地区,南充交警以乡(镇)背街小巷、场镇出入口和主要公路为重点,联合乡(镇)派出所和农村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查纠,仅仅六月一个月便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3起;巴中交警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9起。

六月,全省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763起,其中,饮酒驾驶3473起,醉酒驾驶290起。南充、成都、巴中、广元和广安人均查处量继续高于全省平均值2.01起。

今年上半年(1-6月),全省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545起,其中,饮酒驾驶19465起,醉酒驾驶2080起。同比去年同期,总量上升95.85%,其中,饮酒上升104.16%,醉酒上升41.79%。全省人均查处2.01起,南充、巴中、成都、广元和广安人均查处高于全省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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