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疯传2015新交规 交警:子虚乌有

04.01.2015  12:26

  近日,一个帖子在贴吧、微博、微信疯传:2015年的1月1日,交警部门将启用新《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这些在网上疯传的信息到底是真是假?

  昨日上午,记者上网输入“2015新交规”的关键词,竟出现了上千条相关的网页信息。大多页面标题十分吸引眼球:《开车必看,不看你输大了》《全犯要扣掉126分》等标题。记者随后向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管服务中心民警求证事实真相。

  服务中心民警告诉记者,最近他们在朋友圈、微博中也发现了不少人在说2015年新交规的事。“仔细查看这些信息,会发现其中有不少漏洞。”民警对记者说,可以断定,这个2015年1月1日要执行的新交规,完全是子虚乌有。

  漏洞在哪里,民警向记者一一进行了分析。

  传言

  1

  2015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开始执行。

  辟谣

  据了解,我国只有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一法规,并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2013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现在依然在执行,所以更不存在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件事情。

  传言

  2

  闯红灯,记6分,罚款100元。

  辟谣

  民警告诉记者,史上最严交规——2013年1月1日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里明确指出,违反信号灯规定,也就是闯红灯,都将被记6分,罚款200元。

  传言

  3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辟谣

  民警告诉记者,对于酒驾,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为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一种是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2013年起醉驾入刑,一旦被查处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醉酒驾驶营运车辆,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司机将被禁驾10年,而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型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传言

  4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辟谣

  民警告诉记者,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款50元。在高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0元,不记分。

  传言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款100元。

  辟谣

  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包括发信息、刷微博、玩微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2分。

  传言

  6

  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格处罚。

  辟谣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颁布123号令明确指出,故意遮挡、污损、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未悬挂车牌,没有固封车牌的违法行为,对违法司机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各省罚款额度不同)。

  传言

  7

  累计闯两次红灯后,吊销驾驶证。

  辟谣

  不会吊销驾驶证,但要重新接受考试。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闯一次红灯记6分,闯两次红灯累计记12分,司机需要接受考试并合格后,发还驾驶证。

  最后,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以及驾驶人,如果交通法规、交通管理工作有新的政策或动态,交警部门会通过官方媒体和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告知,大家不要轻信网上所传信息。

  (冯智 刘晏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