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生多起交警在执勤中受伤事件 为何交警总是“受伤”?
最近,全国发生了多起交警在执勤中受伤乃至殉职的事件。为何交警总是“很受伤”?如何才能确保交警在执勤过程中的安全?
肇事司机:想要逃避处罚采取过激行为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陈弈强分析说,交警就是要与车辆打交道,其危险性自然会比较高。而一些驾驶员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在违法后,想要逃避交警的处罚,这导致他们做出过激行为。虽然一般驾驶员并没有主观恶意,但是其采取的不计后果的行为,却非常危险。
就3月18日眉山交警被撞伤一事来说,眉山市洪雅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李鹏表示,很多“双超”的大货车会选择在夜间通过检查点,由于夜间视线不好,对执勤交警来说危险性更大。因此,按照规定交警都要穿上统一的反光背心,提前示意大货车靠边停车检查。
执勤交警:紧急情况会条件反射冲上去
“部分车辆遇到检查,会先装作减速,等警车减速或者交警下车后,突然加速冲卡。”成都交警六分局二大队民警李光耀介绍,交警在车辆停稳前,需要事先预判车辆的行驶轨迹,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另外一种情况是,冲卡司机先停下车,当交警走到车辆驾驶员一侧,要求其下车和出示证件时,突然踩油门冲卡,这种情况下,交警受伤可能性比较大。”李光耀说,在工作培训中,明确要求交警要在保证市民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情况判断是否紧跟,并联系前方警力,用社会车辆和警车组成路障进行拦截。
“但是,并不是每次执勤,都能完全做到这些。根据现场情况的不同,很多时候,我们交警会‘条件反射’地第一时间冲上去。”李光耀说。
如遇强行冲卡
应通知前方执勤站组织拦截
有没有具体措施保证执勤交警的安全呢?陈弈强告诉记者,他也曾经在执勤时,被违法摩托车拖行过,近年来,西昌每年都会有几起类似事件的发生,但都没有这次严重。平时,交警大队都会对执勤民警进行执法安全防护培训,尽量避免受伤情况出现。杨学之所以受伤,可能大家看起来比较简单:货车开了,你就放手嘛。但实际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比如司机冲卡、突然加速等行为,都事发突然,很多时候执法民警来不及反应,在人本能的反应下,会牢牢抓住车门等物体不放手。
据了解,针对交警执勤安全防护问题,公安部交管局于去年7月下发了《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主要对道路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嫌疑车辆、处理交通事故等环节,如何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制定了30多条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交警在执勤时,应当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反光腰带等,并携带相关警用装备。在遇有驾驶员拒绝停车或者强行冲卡,应当通知前方执勤站组织拦截。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应当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拦截、记下车号和车辆特征等方法,事后再追究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记者杨雪实习记者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