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分局里设巡回法庭 解决车祸纠纷不再两头跑
核心
提示
提供
哪些服务?
这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当事人提供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人民调解、案件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司法调解、审判、执行、保险理赔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昨日下午,在市交警四分局里的巡回法庭,经过不到半个小时的开庭审理,被小型客车追尾致伤的市民陈女士就和被告车主及保险公司达成了调解意向。
去年8月,青羊区人民法院探索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新机制,在市交警四分局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统一受理、巡回审判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并在诉前、诉中积极与交警、人民调解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多方联动、合力化解纠纷。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初期。
“源头治理”的理念,通过这个小小的基层法庭得到了充分的彰显。记者昨日获悉,截至目前,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已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00余件,70%以上的案件经调解得到了化解。
一起车祸赔偿
本以为要打几个月官司
没想到在这里就办妥了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市交警四分局办公区看到,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包括一个审判法庭和一个调解室,而调解室隔壁就是该局的交通违法处理室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青羊区法院选派了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和2名书记员常驻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的谭政法官介绍,从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介入处理、到双方发生纠纷后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审理,这些工作都在市交警四分局“一站式”完成了。
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市民在遭遇到交通事故时,不仅心平气和地解决了纠纷,更避免了劳神费力的官司。
去年12月19日,市民林先生驾驶小型客车在市内一路段,与骑电瓶车的张女士相撞,致张女士轻伤。事故发生后,张女士要求林立即支付医疗费及误工赔偿共3万元,而林先生对此难以接受。随后,交警、人民调解员、法官共同致力调解工作,一方面给张女士做心理抚慰工作,引导其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劝说林先生进行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巡回法庭当即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张女士在当天便拿到全部赔偿款6000元。“我还以为为这事儿要跑好多趟呢,还要去法院打几个月的官司,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就办妥了。”张女士高兴地说。
“一站式”服务
8成案件可当天立案结案
9成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
在工作方式上,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更是致力打造便民诉讼网络、畅通履行程序、简化理赔方式,为当事人提供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人民调解、案件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司法调解、审判、执行、保险理赔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首先是实现了立、审、执无缝对接,谭政介绍,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现了与法院机关之间的计算机网络连接,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可直接就地到巡回法庭起诉,巡回法庭将即刻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审判、调解裁决,避免当事人往返于交警部门与法院之间的诉累。
在这样的系统支持下,80%的案件可以实现当天立案、结案;90%的当事人当庭履行了义务;还有10%的案件当事人直接持法律文书实现了保险理赔。
“以前,事故当事人要多次往返于交警队和法院,身心疲惫。如今,很多案件当事人在交警队就能把问题妥善解决。达不成协议想打官司的,也不必再跑冤枉路。”法官李季说。
其次,督促先行垫付。对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等情况的案件,巡回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经初审确定情况属实的,会督促保险公司或肇事方先垫付一定抢救费或医疗费,避免因案件处理而耽误受害人最佳治疗时机。
此外,为了让受害人及时得到理赔,巡回法庭还简化了定残手续与程序,引导保险公司规范理赔。保险行业协会常驻巡回法庭便于全程参与纠纷调处,督促协调保险公司先期垫付,理赔兑付到位。当事人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或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就地申请保险赔付,保险行业协会将督促保险公司当场办理。
这里设有休息室,放有指导手册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巡回法庭内专门设有群众休息室,放置了《诉讼须知》、《证据规则》、《诉讼风险告知书》以及特有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联调处理流程图》、《道路交通案件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等诉讼指导手册,让办事群众能够详细了解巡回法庭的具体职责,明确举证原则以及作为当事人所具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谭政介绍,到巡回法庭来的当事人大多数都是第一次打官司,法律知识欠缺,证据意识不强。对此,该庭要求全庭干警坚持每天提前着装上岗,及时、积极、热情接待来庭当事人,解答问题清晰、准确,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直至当事人满意、信服地离开,还会彼此记下联系电话。
该庭负责人雷旺泽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与交警、保险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协作单位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有机衔接、密切协作,完善各项机制,将源头化解纠纷做得更好、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