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成都市交管部门将新开5套电子眼设备

22.01.2014  18:29

  本报讯(记者 李旻)记者昨日从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我市交管部门新开5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以下3个点位电子眼抓拍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者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金辉路(土龙路口至两河路口)、九里堤中路226号人行横道口、九里堤中路西南交大东门人行横道口

  2、以下两个点位电子眼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者也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西华大道、锦绣大道(锦华路二段路口至静安路口)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