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在全省率先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市民用“支付宝”模式买卖房

02.09.2014  13:07

四川在线消息(廖蓝蕾 四川日报记者 杨国庆)截至9月2日,自贡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已成功运行3笔业务,得到买卖双方好评。记者从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获悉,近日,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采用第三方交易保证机构保障交易安全,这意味着该市的二手房交易正式进入“支付宝”模式。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自贡市超过80%的二手房买卖通过房屋中介进行资金交易,一旦出现中介“跑路”的情况,市民购房的资金可能就会“打水漂”。作为全省试点城市,去年9月自贡开始谋划筹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据了解,自贡的存量房资金监管账户由市财政批准,设立在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名下,作为“第三方交易保证机构”。

简单来说,该模式类似于网上购物的“支付宝”。 “通过监管账户进行交易,如果买方不支付资金,就无法进行各项手续办理;如果卖方未完成过户,买方的资金仍然会安全地存放在监管账户当中,不会造成损失。”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该模式下,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购房资金存入 “客户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该账户由第三方交易保证机构在监管银行开设),交易完成后,由监管银行向卖方当事人支付应得交易资金。

采用该模式既能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也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第三方”监管还能很好地化解交易双方的尴尬,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不再纠结到底是先过户还是先付给房款,同时也保证了合同价格的真实性。

据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对存量房交易中的资金提供自愿、免费的监管原则,交易双方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交易资金监管,但是主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由经纪机构代理的二手房交易应接受交易资金结算监管,“以此作为试点,今后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是免费的,交易当事人办理业务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而且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期间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单位活期存款利率核算,并在按协议履行同时划转给协议约定人所有。

【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网上签约备案后,买卖双方与监管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当事人按照《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将购房款存入双方设立在交易保证机构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子账户中→→当事人凭借监管协议、交易资金已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凭证以及其他资料,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登记机构按当事人申请将申请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后,监管银行应即时完成交易资金划转,资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对于因交易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交易当事人约定终止交易、交易当事人单方面违约等情况导致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交易双方在办理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撤销手续后,由交易保证机构出具指令,监管银行将买方存入监管银行账户内的自有资金划转至买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