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筠连县完善五项机制营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30.10.2013  17:02

    为全面贯彻落实“环境兴县”战略,切实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筠连县委、县政府着力完善完善五项机制,全力营造国内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和省内一流发展环境,努力为建成川南滇东北结合部经济强县、先于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软环境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环境兴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纪委。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级干部具体抓,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二、完善投诉处置机制。畅通县委书记、县长热线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及时、快速、高效办理群众投诉。对查实的群众投诉和网络反映,要认真整改,加强防范。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对举报有功和提出有价值建议的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三、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纪律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环境兴县”战略落到实处。环境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软环境治理情况,表彰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反面案例。实行公开承诺制度,深化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和县级部门“一把手”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并加强对践诺工作的实时跟踪督查,确保承诺取得实效。

    四、完善评议评价机制。把落实“环境兴县”战略纳入目标管理,实施县政府部门向县政府常务会议述职制度,完善县直部门行政审批股室负责人作风和行政效能测评工作,深化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网上评议工作,强化评议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

    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贯彻落实“环境兴县”战略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行动迟缓,以及滥用职权、监管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凡经查实的,对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降职免职处理,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取消所在单位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所在单位当年目标管理考核给予降等处理。同一单位一年内累计发生两起查实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严肃处理单位领导。对损害发展环境的垂直管理部门,由县委、县政府提出处理建议,书面致函其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