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局落实“五项制度”做细做实食药监管

19.09.2016  20:31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度,织牢监管网底。以“街道、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分组划片,统一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日常监管责任人员名册,实行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监管责任清单管理,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100%全覆盖的监管网络。

二是落实工作记实制度,做到监管留痕。制发日常监督检查制式表格,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稽查办案、应急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实行记实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运用摄像机、执法现场记录仪等详实记录。

三是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凝聚整体合力。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上级交办、重大事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舆情处置报告制度,对监管难点、热点以及突发重大事件及时研究处理,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向上级报告,推进事情有效解决。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单位政务公开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验等重要信息,倒逼企业第一责任及部门自身监管责任的落实。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成效。重点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行为,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和清单,建立了纪检组约谈等18项规章制度。目前全市食药监系统自查发现问题132个,已廉政约谈22人次,通报批评13人,追责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