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法治夜话”创新依法治村实践

08.01.2015  02:23

   四川在线乐山讯 (记者 高懿) 晚饭以后,在田间地头耕作完的农夫,骑着摩托车从镇里下班回村的姑娘小伙,还有牵着孙儿孙女的老人们,早早来到村委会院子。这是每月15、30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金山镇石燕子村都会看到的热闹场景。“法治夜话”,已经成为村民们期盼的每月两次的集体活动。

  金山镇石燕子村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借助“基层夜话”平台,开展“依法治村”探索实践,创新开展了“法治夜话”活动,探索改进了“村规民约”,创新实践了村级农民工依法维权机制。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敏介绍,借助“基层夜话”平台,每月15日、30日定期开展的“法治夜话”活动,已经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一是专家讲法。邀请市、区两级的法律工作者,开设基本法律知识普及课堂;二是干部讲法。邀请区住建、交通、民政、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在“法治夜话”上向群众讲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现场回答群众问题;三是群众讲法。邀请具体案例的相关群众现身说法。

  村主任毛华东讲起,2013年,石燕子村6组村民林长银在建筑工地劳动时意外摔伤,为了医疗费,和包工老板多次纠纷未果。2014年3月“法治夜话”时,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雪梅详细讲解了相关法规和法律程序,指导林长银依法维权。林长银拿起法律武器,两个月内,通过法院解决问题,拿到3.5万元赔偿金。

  远亲不如近邻,但是乡亲之间也难免会产生各种大大小小的矛盾和纠纷。村民集资修路,由于各种原因,个别农户没有积极参与。有人为此不平,就阻拦没有出资的村民在路上通行,一时间众说纷纭。面对这种“新问题”,村干部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协调。于是,专门为此请法律专业人士来到“法治夜话”现场,详细讲解相关法规和法律原理,通过舆论方式解决矛盾,制止了事态的扩大。

  针对旧有的“村规民约”条款化、格式化、模糊化等特点,以及由此造成的约束性、操作性不强的弊端,石燕子村积极探索改进。他们重新修订村规民约,使其更切合实际,针对村上的邻里纠纷、子女赡养等实际问题、具体问题展开回应,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首先村民集体讨论民主决议提交初稿,再交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后,最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石燕子村还建立红黑双榜,提升约束力。遵守村规民约的先进村民进入光荣榜公示,不良行为进入曝光台曝光。

  记者在村委会的公示栏看到,村规民约相当详细,而且“接地气”。比如,栽种树木要距离别人的承包土地3米以上;不参加义务劳动,就会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曝光台曝光等舆论监督措施;不履行好赡养老人义务,也有调解、曝光等村规,直至进入司法程序……

  在村委会的“示范之星”光荣榜上,好人好事及时得以传播;在曝光台,一些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也让当事人羞愧。如同两面镜子,让村民们随时可以正正衣冠。

  针对村民外出务工利益纠纷日益增多,但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时不懂法、不得法甚至违法,造成利益受损的实际情况,石燕子村创新实践了村级农民工依法维权公会,通过维权公会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依托维权公会,石燕子村实现了务工人员信息全覆盖,情况全掌握。通过“法治夜话”等方式,对务工人员开展普法维权培训,重点讲解劳动合同、工资、工伤处理等基本知识,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在五通桥区总工会的协调指导下,维权公会还主动与井研县、犍为县等村民务工集中地区的工会组织联动,帮助村民异地维权。在外出务工村民发生务工纠纷时,公会及时主动介入,充分发挥好协调者角色,既积极保障农民工权益,又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如今的石燕子村,经济蓬勃发展,百姓安居乐业,“依法治村”让村民们沐浴着和谐社会的阳光。(图片由五通桥区委宣传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