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26.05.2015  10:37

各市(州)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内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

    二、主要内容

    (一)“五级五覆盖”。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做到“五个全覆盖”,  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二)“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之举,是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亲自部署推进,督促落实到位。

    (二)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在2014年已完成“三级五覆盖”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县(市、区)要负责对所属乡镇(街道)“五个全覆盖”的督促落实。

    (三)乡镇(街道)要按照“五个全覆盖”要求,结合实际、自主创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所有乡镇(街道)于2015年10月31日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党委(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对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

    3、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在干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要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同时述安。

    4、乡镇(街道)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执法权限,明确各内设机构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根据具体分管行业领域和相应的联系片区情况,确定党政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属行政村(社区)“五个全覆盖”的督促推动

    (四)行政村(社区)要按照“五个全覆盖”要求,结合实际、自主创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各行政村(社区)要明确党支部、村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协管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权有所属、责有所归。

    2、各行政村(社区)村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委会主任。

    3、行政村(社区)党支部、村民(居民)委员会共同协助上级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2015年年底前,全省规模以上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五落实五到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推动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要求。

    2、省国资委负责督促、推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要求。

    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推动辖区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要求。

    4、各相关企业要将“五落实五到位”纳入基层相关单位的班组交接班内容进行针对性培训、学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主动监督企业执行到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考试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情况实施明查暗访,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六)“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推进情况,要纳入2015年度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七)请各市(州)政府安办于2015年10月15日前上报本地“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总体推进情况,并同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个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五覆盖”具体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联  系  人:孙愉

    联系电话:028-86630331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