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证券虚假陈述”案达成和解 赔偿141名投资者1344万元

30.09.2014  20:49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30日电(本网记者 胡旭)五粮液30日午间公告称,其持续一年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与原告在立案阶段进行调解。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五粮液将向141名原告一次性支付共计人民币13442652.21元;同时,该141名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自行承担其他损失。

    2013年5月31日,五粮液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该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54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索赔总标的额约为1910万元。

    据查,五粮液之所以遭到投资者的诉讼,起因是其多年前的数起信披违规事件。

    根据之前的公告,证监会2011年查明,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五粮液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证监会认定,五粮液的上述违法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并依法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和罚款。

    记者注意到,当时因为这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起诉五粮液的原告有154人(件),而此次公告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告只有141名,所涉的另外13人(件)将以何种形式结案尚未可知,后续值得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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