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五举措落实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见实效

20.08.2014  11:09
  今年是古蔺县落实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起步之年,古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五举措促政策落实见实效。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县政府成立了落实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落实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县级各部门整体“联动”,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整合资源,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将古蔺县区域规划重点项目列入省、市规划范畴,共申报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农业产业、石漠化治理等项目22个,申请补助资金8600万元。同时,争取石漠化治理资金95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项目木材储备林项目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0万元、粮油高产创建资金80万元、小麦“一喷三防”资金142万元、太阳能提灌站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50万元。争取到“叙古”高速和“叙大”铁路两个跨地区工程的征税工作(原由市级征收的),征得税收1646万元。省上已取消对古蔺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20%的提取。
  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汉等7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川府函〔2014〕7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将留成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省级地方财力分成部分全额用于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事项,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教育发展资金、民族工作机动金,用于民族地区发展和重大问题研究等专项经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争取到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新建增床位820张,省财政按每张35000元标准补助,共计资金2870万元,第一期2296万元已到位。
  三是实行目标考核。县政府将落实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工作纳入县目标考核内容,细化责任到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建立县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制度,对口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同时,加大对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对民族工作成效显著和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舞和激发民族工作热情,推动民族工作上台阶。目前,已争取到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招聘人员4名,在县内参工服务。并获得了首批“省级人才优先发展试验试点”单位,将为古蔺县争取到省上更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四是调整发展规划。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及时调整民族地区发展规划,突出水、电、路、民房等基础建设,重点规划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发展特色产业,绘制民族地区长远发展蓝图,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五是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促人才培养。今年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政策在古蔺落地生根,根据有关规定,凡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当地户籍至今,并且回当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汉族考生升一本院校加10分,升二本、三本院校加25分,少数民族考生升一本院校加25分,升二本、三本院校加50分。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提高了古蔺县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本科的入学率,加强了对高级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