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1.6倍

18.08.2015  12:34
核心提示:互联网保险作为保险业的热点之一,在近三年来取得了倍增式发展,保费收入和展业机构数均明显增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

        互联网保险作为保险业的热点之一,在近三年来取得了倍增式发展,保费收入和展业机构数均明显增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协”)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6亿元,继续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技术进步将推动传统保险商业模式变革,大数据成为互联网保险精准定价的重点。

  互联网保险业务大增

  中保协17日发布《2014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及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的行业经营数据。2014年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入858.9亿元,比2011年提升26倍,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累计保费收入505.7亿元,同比增长114%;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5.5倍,三年间年均增长率达到225%。互联网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由2011年的28家增至85家,超过国内现有产寿险公司机构数量的一半。

  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6亿元,同比增长1.6倍,与2014年互联网保险全年总保费水平接近,占行业总保费的比例上升至4.7%,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继续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其中,互联网财产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63.2亿元,同比增长148亿元,同比增长69%,占产险累计原保费收入的8.5%;互联网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52.8亿元,同比增长350亿元,同比增长343.4%,高出2014年全年水平近百亿元,保费规模首次超越互联网财产保险,占寿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的比例提升至3.5%,对互联网保险保费增长的贡献率突破70%。截至2015年6月,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产寿险公司达到96家,较2014年年底新增11家,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容。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战略机遇对探索行业行为方式和市场格局的创新空间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出台,中保协将持续密切关注行业互联网保险发展态势,牵头开展相关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加大对保险业互联网业务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报告》认为,互联网保险保持高速增长,一是由于理财型 保险产品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网络渠道上的销售热度继续,同时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增速处在一个明显的上升通道中;二是由于保险公司对于互联网渠道重视度大增,加大了拓展力度,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转战互联网,寻求新的市场空间。从险种结构看,存在发展不均衡,2014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中占比和贡献最大的险种是车险,占比为56.4%。同时,第三方电商平台日趋成熟,保险产品线也逐渐丰富。

  大数据助力精准定价

  《报告》认为,互联网保险发展呈现多个新趋势。一是保险业与互联网将进一步深度融合,提升市场化效率;二是技术进步将推动传统保险商业模式变革;三是保险新需求将被孕育,促进跨界融合;四是互联网保险监管将更加完善。

  大数据成为互联网保险关注的重点之一。分析人士表示,当前,互联网保险面临的难题在于如何获取与人们生活、工作、娱乐相关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应用。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很多数据获取仍然存在瓶颈。在保险公司和电商平台合作的既往案例中,双方希望能共享数据,但事实上出于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等原因,目前这种数据的共享较少,保险公司和电商在数据领域采取较多的合作模式,仍是前者提出数据需求,后者根据需求提取数据给前者用于产品开发。在今后应有更多更深入的大数据应用,保险公司不仅需要加强数据收集、分析和整理能力,还需要打通获取数据的途径。

  《报告》认为,由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运用,消费者交易行为逐步成为可记录、可分析、可预测的内容,保险业定价模式将发生变化,风险数据信息的透明度有望提高。以重大基本险为例,目前已经出现基于利用可穿戴设备进行客户行为统计,从而精确评估风险、个性化定价的可变保费产品。在车险方面,车联网是大数据在保险行业最有潜质的应用之一,对于提升车险精准定价能力,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都将有所帮助。

  申万宏源 行业分析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目前互联网保险发展中,保险公司提供的大数据与互联网渠道需求的大数据仍然存在一定磨合空间。前者所拥有的较多是历史经验性质数据,对于实时数据和可供预测判断数据仍掌握得有限。在保险产品定价方面,有效地及时更新数据仍然是重要的参考内容,但目前这一方面的数据提供和分析能力还有待加强。

  机遇挑战并存

  7月27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未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做出特殊规定。尽管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但与传统保险产品并没有本质上差别,因此,《暂行办法》采取与线下产品一致的监管要求。

  传统保险公司在加速进入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同时,互联网企业更是跑步进入这一领域,在电商渠道的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自谋出路”或借助“外脑”等多重方式寻求展业空间,并在融资方面有所行动;另一方面,来自 房地产 、IT、通信设备、网络传媒等行业的上市公司通过不同的方式谋划布局互联网保险业务,并投入资金建设相关平台。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 三泰控股 、 腾邦国际 、 京天利 、 焦点科技 、 高鸿股份 、 银之杰 等谋划布局互联网保险业务,并投入资金建设相关平台。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保险业外上市公司尝试通过互联网介入保险业务主要面向几个方向,一是通过收购保险公司股权或筹资设立保险公司的方式获得持有牌照的话语权,寻求进一步资本运作的空间;二是通过技术支持或合作进入汽车产业链,整合资源开展汽车金融、车联网、车险相关业务;三是投资设立子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互联网保险的市场空间广阔,官方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兼业代理、专业中介代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五大商业模式并驾齐驱。借助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保险在效率、成本方面存在明显优势,行业进入加速冲刺期,相关企业有望大有作为,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

  同时,互联网保险的展业风险也不容忽视。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曾表示,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其发展仍存在很多挑战,如市场机制有待成熟、保险产品有待升级、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商业模式有待创新。互联网保险也存在一些风险,如信息安全风险、逆选择风险、产品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