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国防军工单位4人分别被境外间谍策反 互不相识

15.07.2015  12:18

原标题: 四川成功破获多起间谍案

我省国家安全机关近十年首次公开披露——

本报讯(记者 杜蕾)日前,针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围绕我国防军工领域实施情报窃密活动,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代号“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抓获四名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7月14日,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近十年来首次公开披露了破获的间谍案。

据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四人从业于同一家国防军工单位,互不相识,却分别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展运用。这些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刺探、非法向境外提供所在单位高新武器研发、测试、生产、列装部队等涉密情报信息,并通过自身人脉关系,为境外间谍人员物色、推荐国防军工领域易被引诱利用的科研人员。这些行为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此次“扫雷”行动及时清除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安插在国防军工领域的多名“钉子”,消除了重大危害。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民众:别有用心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瞄准的,不仅仅是国防军工单位的核心技术人员,任何外围人员乃至每一个公民都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防军工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部分高新武器的曝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针对我高新武器研制、生产的国防军工单位开展间谍和破坏活动已经成为常态。公民应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增强法制意识,特别是涉密人员网上求职要当心,切莫泄露曾经工作单位相关信息,对于亲戚朋友提出的帮忙请求,切莫麻痹大意,成为“叛国”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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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间谍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揭秘

兼职、求职、亲情

他们这样掉进“间谍”人生

□本报记者 杜蕾

网上求职应聘、通过QQ找兼职、亲人“帮腔”收集材料……在日前我省国家安全机关公开披露的间谍案中,这是犯罪嫌疑人被别有用心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瞄准利用,进而被策反为间谍的路径。这些路径是如何被打通的?这些人又是怎样掉进“陷阱”的?7月14日,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向记者揭秘。

以“网络兼职”为饵引诱涉密人员

去年10月,某国防军工单位热表车间的90后青年文某像往常一样玩起手机QQ,“附近的人”一栏中弹出一名为“H”的网友,资料显示“附近厂职工需要兼职的联系我”。在文某表明自己国防军工单位职员身份后,“H”自称是境外某报社记者,希望文某提供工作中接触到的内部资料,并承诺支付每月3200元人民币的报酬。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文某多次向“H”提供了所在单位生产军品的型号、每月量产情况、使用的特殊材料等涉密信息。

同样是90后的王某在该国防军工单位技术部任职员。因对现实工资待遇不满,王某在网上寻求兼职时“偶遇”了“H”,“招厂内的同志,兼职赚外快,待遇优,非直销,诚信至上”的QQ签名引起了王某兴趣。王某认为,提供的单位动态性情况只要不属于涉密信息,就可以打打“擦边球”。在利益诱惑下,王某频频为对方提供军品设计定型情况、样品编号、试验时间节点、出现故障情况等信息。案发被抓后,王某悔恨交加。

亲人“帮腔”敲开保密“闸门

2013年初,在某国防军工单位技术部门供职的李某接到大哥电话,称其一境外朋友(网名“S”)想了解一些航空航天方面的知识。有着保密意识的李某婉言拒绝。

但在大哥多次劝说下,李某与“S”建立了联系。“S”以公司准备进军航空航天领域要做市场调查为由,要求李某利用工作之便搜集关于航空航天方面的期刊、杂志、论文等资料,还劝导李某努力工作,争当领导,以便日后可以帮大忙。由于单位内部资料管理较严,李某多次借阅资料未果,未能如期完成“S”交待的任务。

为顾及情面,李某向“S”推荐了在某航空航天大学读研究生的同学程某,导致程某被策反,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帮凶,害人害己。

求职信息泄露军工经历遭圈定

2014年,参加工作近十年的吴某有了离职的想法,他在某招聘网站上投放简历,并留下了联系电话及邮箱。但他工作履历一栏中,与一般求职者不一样的是,“有某国防军工单位的工作经历”。

不久,吴某便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某“猎头公司顾问”要求吴某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吴某按要求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很快,对方通知吴某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年薪高达50万-120万元人民币。

面对如此丰厚的报酬,吴某虽心动,但犹豫了。结合曾在单位接受的保密教育及自身认识,吴某意识到对方可能系境外间谍人员。不过吴某摇摆不定的态度,使其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展的重点目标,留下了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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