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

17.10.2014  16:32

  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甄朝党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获悉,10月16日下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到云南省看守所对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党委书记甄朝党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甄朝党表示要上诉。

  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党委书记甄朝党受贿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日前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甄朝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745.9335万元予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认为,甄朝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745.9335万元,并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