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朝党受贿700余万元案开审

03.07.2014  20:34

中新网昆明7月3日电(王艳龙 李斌 刘露彦)3日,云南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朝党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甄朝党受贿财物740余万元,其中部分贿款交由其2名学生保管。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1起犯罪事实指出,被告人甄朝党在担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贿送的人民币711.8万元,欧元1万元、别克轿车1辆。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46.9335万元。

在指控事实中,甄朝党贪污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校区建设工程上。他四次共收受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下属单位钢结构分公司经理李彦东贿送的人民币300万元,其中甄朝党一次自收人民币50万元,安排其学生黄恩民两次共代收170万元人民币,这220万元交给黄恩民保管;安排其学生杨志鹏一次代收并保管所收受的贿赂款80万元人民币。事后为行贿单位谋取了工程上的利益。

他还收受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经理杨福云贿送的人民币240万元,安排其学生黄恩民代收并保管该公司所送贿赂款240万元;收受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张迎跃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安排其学生杨志鹏代收并保管该公司所送贿赂款100万元人民币;收受云南建工集团六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旭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1万欧元;收受云南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祖军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以及昆明华敏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其他单位人员行贿,为行贿人谋取了工程建设上的利益。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同时指控,甄朝党乘节日之机,4次非法收受云南民族大学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原经理李朝开贿送的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4.5万元;收受云南民族大学产业开发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袁玉海4次贿送的人民币共计11万元;收受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云虹6次贿送的人民币2.3万元。为上述行贿人谋取了工作上的利益。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甄朝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甄朝党哭诉称,公诉机关指控属实,自己当了那么多年领导已经习惯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所以钱是收了,但对自己到底参加过几次招投标,他并不清楚。

甄朝党还称,当时学校2名处级干部被双规后,就感觉到自己要出事,想投案。被处理当天上午,自己给儿媳妇兑换了5000美元做零花钱,下午就出事了。对自己的两名学生,他感到抱歉,“我想着出事就会害了他们。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