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三十三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23.08.2016 17:42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3〕178号),经审查,高堃等81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5日。
不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如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07室
邮政编码:610021
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028-85439930
附件:1. 高堃等81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诉表》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8月23日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3.08.2016 17:4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