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二环高架肇事司机已被行政拘留
16.11.2014 18:10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黄云 王玥)日前,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接到市级有关部门通报,一辆罐车于13日驶入二环路清水河底层限高路段,致使大桥交界处桥梁被撞擦挂、路灯电缆、桥梁装饰构件被挂断掉落,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肇事后逃逸的罐车司机周某某向警方自首,并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悉,警方在接到事故通报后,对天网视频资料进行回放确认,发现一辆装载粉尘的罐车,涉嫌在二环路清水河桥底层新老桥交界处路段与桥底发生擦碰后,沿二环路往大石西路方向逃逸,事故现场有部分散落物品及大量粉尘,并且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二环路清水河桥底层新老桥交界处及二环高架底层桥底有金属擦碰痕迹。
经调查后,警方最终 锁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车牌川L23*的重型罐式货车,随后,该车驾驶员周某某于15日下午自首。
15日下午,成都交警在其官博通报称,撞坏二环高架的肇事司机于14日晚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周某某向警方交代,他驾驶罐车拉水泥到成都,因为不熟悉路况,跟着导航就上了二环路高架桥底层道路。事发清水河桥下限高3.5米,罐车高度达到3.6米,超高撞上二环路高架桥清水河桥段底层,致使大桥新老桥交界处梁底装饰构件受损。周某称,听到了罐车与桥梁碰撞时发出的声音,但车能通过,没有报警,回到乐山后,周某某把罐车开到修理厂进行了维修。
民警对该案进一步询问调查后,于15日对周某某进行了如下处罚: 由于周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勾成氾罪的违法行为,依据《道法》99条第1款第3项,处以罚款一千元并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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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1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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