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各市(州)2015年度及“十二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结果的公告
21.07.2016 11:09
本文来源: 发改委
根据《四川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二五”节能节水降碳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6〕2号),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2015年度及“十二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成都、广元、遂宁、雅安、攀枝花、德阳、绵阳、乐山、南充、达州、眉山等11个市为优秀等级;泸州、自贡、内江、宜宾、广安、巴中、资阳、凉山等8个市(州)为良好等级;阿坝州、甘孜州为合格等级。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控制碳排放强度和总量,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四川做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0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1.07.2016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