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房东“空手套白狼”作案两起诈骗近三万元

06.08.2014  14:53

        四川在线消息 (金检宣 记者 王玉姗)以短租的形式租到房,再利用房产证复印件和假身份证低价长租,在收取高额租金后,便销声匿迹。8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诈骗罪对郑勇(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予以批准逮捕。

        今年5月的一天,一个陌生人敲开了租住在成都市永陵路的孙先生的房门。

        “我是房东,收房租。”陌生人说。

        孙先生不禁纳闷,“我已经交了一年房租,怎么来个陌生人收?

        无独有偶,6月上旬,租住在观音阁前街的张女士也被未曾谋面的房东收取房租,她同样表示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会不会被以前的房东骗了?”这时,孙先生和张女士再也无法联系到与自己签订租房合同的“吴明”了。

        “吴明”,本名郑勇,今年4月,他用伪造的身份“吴明”先后以5000元和5100元的价格与房东宋某和鲁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将位于永陵路和观音阁前街的房子承租下来,租期分别为3个月和2个月,并从房东处索要了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随后,郑勇伪造了房东宋某的身份证,利用房产证复印件,与孙先生签订了位于永陵路的房屋出租合同,租期为一年,收取了房租15500元。4月8日,郑勇以“吴明”的身份,冒充房东鲁某的亲戚,利用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与张女士签订了位于观音阁前街的房屋出租合同,租期也是一年,收取房租13000元。

        孙先生和张女士发现受骗上当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4年7月,郑勇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郑勇,现年46岁,达州人,曾经有过被其他人通过上述方式骗钱的经历,受骗后的郑勇竟认为复制二房东“借鸡下蛋”的“赚钱”模式既安全又快捷,自己干起了这样的勾当。

        金牛区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郑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遂对其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以先租房再转租的租房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租客急于找到低价优质房源的心理,伪造和利用相关证件,在收到租金之后便销声匿迹。市民租房时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仔细核实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真实性,此外,与房东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时,付款方式最好选择月付、季付租金,不要选择支付大笔金额的年租,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