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8天发生9起较大事故 致28人死亡 

05.03.2015  11:55

            四川日报网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星)3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安办获悉,近期我省较大事故反弹,2月21日至2月28日已发生8起较大交通事故,1起涉险较大事故,造成28人死亡、4人失踪、64人受伤。省政府安办要求各市州政府安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客运企业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信息件件查处。

省政府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车辆超速超载违法行为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部分运输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

省政府安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近期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态势,结合春运期间车流、物流、人流激增和元宵节前农村地区走访亲戚出行需求增加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事故预防。对照近期我省发生的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春季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超常措施。

要切实加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落实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和安全承诺制度,在车辆醒目位置粘贴客运公司、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等信息的安全告示,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信息要做到件件查处、事事落实。

要强化路面巡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要以客运车、面包车、大中型危化、货运车辆为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活动工作,严格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全面排查,加强隐患整治。加强对农村地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开展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增设醒目、合理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设置减速装置等。

要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查处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闻链接:

2月21日,川Q17639农村客运车在梅白至长宁行驶途中,与前后2辆车三车并线会车,发生擦刮后侧翻,造成1人死亡。

2月23日,青AX8400小轿车行驶至成渝高速公路爆胎后碰撞路右侧护栏,被后方一辆车牌号为川Z38970的大货车追尾,造成3人死亡。

2月23日,川BDU021和川BFG131的两辆小型轿车在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彭家坡段正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

2月24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东延线洛带古镇隧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2月26 日,一辆摩托车从渠县青龙向渠县县城行驶,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向行驶的川S61969 客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3人死亡。

2月27日,川CND168的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在自贡市大安区太大路弯道处,与相向行驶的川C45800中型客车相撞, 3人死亡。

2月27日12时50分许,川19-08631的运输型拖拉机拉载水泥并搭乘5人,从巴中市平昌县笔山镇向泥龙乡方向行驶,侧翻至村道左侧, 4人死亡。

2月27日,川QY5562的小轿车和一辆车牌号为渝AL0117的越野车在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宜屏快速通道入口处相撞,3人死亡。

2月28日,一辆面包车搭乘家人和亲戚在宜宾市高县四烈乡下华村发生坠河事故,4人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