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成自泸高速交通事故案今日4人被公诉

23.10.2014  13:33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张钎) 10月23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2·8”成自泸高速致7死23伤交通事故案,在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彭东彬、何强、郑勇、羡志民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彭东彬、何强、郑勇、羡志民在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7人死亡,23人受伤,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