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办理群众举报均与事实严重不符 合江免去先滩镇纪委书记职务

11.06.2014  22:48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 记者 孔芒 庞山岚) 6月11日,记者从合江县纪委获悉,因在工作中存在不正确履职的问题,合江县委决定免去蒲某先滩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泸州市首例纪委书记免职通报。

  2012年5月,先滩镇纪委在办理县纪委交办该镇家乐村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中,不经深入调查就向县纪委书面报告群众“反映失实”,要求结案,引发群众再次越级信访。后经县纪委派人调查,群众反映不仅属实,且家乐村在惠民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相关人员受到纪律处分。2014年1月,先滩镇纪委在办理县纪委交办该镇金堂村造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中,向县纪委书面报告群众反映不属实,并报告2011年、2012年危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危改户手中,且享受补助农户都自愿捐出部分补助款。经县纪委交办县住建局重新核实,查明不仅反映问题存在,还存在危改不达标等问题。

  合江县纪委认为,先滩镇纪委两次办理群众举报均与事实严重不符,这种行为既是对上级纪委工作安排的严重“梗阻”,也是对国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无视,更是对群众利益受损和诉求表达的漠视。此事曝露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对党组织应有的忠诚,党性修养不足、不能坚持原则,履职意识不强、执行能力低下,工作作风不实、联系群众不深。经研究决定免去蒲某先滩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合江县纪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暗访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出现的“三不”和“中梗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