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局财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比选结果公示

18.08.2015  13:26

  根据《四川省旅游局项目招投标、比选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局财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8月17日下午对“四川省旅游局财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此次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按照本次比选原则,参选的3家事务所分别进行了方案陈述,并回答了评审组的提问。评审组从事务所资质和业绩、综合实力、投标报价、项目服务方案等方面对参选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选。经商议,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为项目中选单位。

  比选申请人如对评比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比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2015年8月24日前向省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投诉。电话:028-86702875。

  特此公示。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