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进在首次专题研究监事会《专项检查报告》时强调: 用严的精神实的措施强监管抓整改防流失,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3.02.2017  12:02

2017年2月10日上午,省国资委召开2016年度监事会《专项检查报告》专题研究会,专题听取和研究分析监事会2016年度专项检查中揭示问题,要求督促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彻底、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进出席并讲话。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明主持会议。省政府国企监事会主席刘红、郭勇、肖世同、黄萍、魏红霞等发言。

 

 

这是省国资委2004年成立以来,首次专题研究监事会《专项检查报告》。去年以来,省国资委在全力抓好国企改革、提质增效、开放合作、国企党建、精准扶贫等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强化国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职责来履行。特别是针对监事会监管针对性有效性等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

 

 

在认真听取11个专项检查报告、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徐进指出,对专项检查报告揭示的问题,国资委和监事会必须高度重视、态度坚决,督促企业迅速整改、分类整改、彻底整改。一是抓精准整改。省国资委要立即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迅速召开问题整改督办会议,督促企业形成整改方案,明确和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对一些可能涉及国资流失的问题,要认真复核和处理。二是抓责任落实。企业“一把手”要对整改问题负总责、亲自抓,要有具体有效的措施。对整改问题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三是抓典型示范。要在省属企业中树立一批加强企业管控、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正面典型,发挥好正面导向作用。

徐进强调,国资委和监事会都要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用严的精神实的措施,强化国资监管、防止国资流失,保障和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委要从经营业绩考核、产权监管、财务评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入手,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监事会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让监督检查真正“”起来、“”起来,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