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学生与人争女友打群架 被取保候审参加高考

18.06.2014  15:08

在福州某重点高中读高三的林某某,与外校学生赖某争女友。双方“约架”,各带帮手聚众斗殴,造成3人受伤。在高考前一个多月,林某某被刑拘。该案移送到台江区检察院后,检方认为林某某情节轻微,且有悔过行为,又面临高考,因此酌情对他从轻处理。林某某在高考前两天被取保候审,获得宝贵的考试机会。

因为争女友,林某某与赖某产生矛盾。今年4月27日,双方约定次日见面“解决问题”。次日,赖某纠集了十几人携带刀具与棍棒,林某某也叫了多名同学帮忙。当日19时许,双方在台江区荷塘路附近发生冲突。

由于林某某及其同学均未持械,他们在赖某等人的刀棍围殴之下败下阵来。最终,林某某这边的“人马”伤了3人。案发之后,林某某因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拘。

该案移送到台江区检察院审查后,检方发现,林某某虽是聚众斗殴的起因人之一,有纠集多人的行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但是林某某无持械行为,未造成对方人员伤害的后果。

该案经办检察官称,林某某在重点高中就读,学习底子比较好,如果丧失了高考机会,将影响他的一生。“为给林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顺利参加高考,我院依法对他作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的处理。通过教育感化,使他深刻认识并反省自身行为的危害性。”经办检察官说。

6月5日,林某某被取保候审。两天之后,他参加了高考。高考结束后,林某某本人及其家人通过电话等形式对台江区检察院法理与人情兼具的处理方式表示感谢。

检方表示,林某某高考后可以与其他考生一样填报志愿,如果考上大学,按照他的情况,基本不影响就读高校。检察官表示,虽然对林某某进行了从轻处理,但不是放任不管。学校、家长都要尽到监管义务,检方也会根据林某某的表现,酌情考虑下一步的处理。(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婷 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