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新闻:逗硬!朝楼下乱扔垃圾最高可罚200元

02.07.2015  16:01

  从6月开始,成都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委、市文明办联合启动“车辆乱抛、站台乱扔”专项治理行动,对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开处方”:驾驶员车窗抛物罚款扣分;乱扔垃圾罚款。

  据了解,成都市全市首批共设13个点位,包括盐市口路口、红照壁路口、青羊宫门口、金河路小南街口、小天竺路口、红牌楼路口、西门汽车站路口、梁家巷汽车站路口、人民北路万达路口、万年场、新鸿路一环路口、天府大道府城大道、高新公安分局(创业路口)。截止6月5日上午10点半,已有10例驾驶人车窗抛撒烟头、吐痰等违法行为被处200元罚款和记2分。

  来自出租车行业的潘师傅和公交车司机刘师傅,代表两个行业的同行对活动进行响应。潘师傅说,每次有客人上车,按下出租车计价器,提示音就会响起: 成都是全国文明城市……。“可是我经常能见到市民随手把垃圾丢到窗外,我有时会劝阻,有的乘客还会说我多管闲事。”随后,潘师傅向记者展示了公司最近配发 的“新设备”,副驾驶和后排两个车门处都配有印着“成都城管”字样的纸质垃圾袋。据潘师傅介绍,这样的垃圾袋以后会是“标配”。
      34路公交车司机刘师傅向记者展示了显示屏新添的宣传语:“垃圾不乱扔,蓉城更美丽”。他说公司响应市里的活动,对公交司机提出了明确要求:向窗外乱丢垃圾,除了接受交警的处罚外,公司还会罚款。

      6月11日,武侯区双楠街道综合执法队出动多人,在辖区公交站台开展蹲点和巡查。在罗马假日公交站台,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青年男子等车时无聊,随手点了根烟,抽完之后,他无视不远处的垃圾箱,径直把烟头丢在了地上。这一切恰好被正在执法的城管队员拍了个正着。面对视频证据,男子无法抵赖,城管队员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向这名男子开出了10元的罚款单。

  7月1日联合执法组通报,过去一个月共有60起违规行为被处罚,40多例市民抓拍的违规现象被曝光。另外还有100多位举证曝光车窗抛物或站台乱扔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分别得到100元的电话充值卡奖励。

  专项整治启动以来,成都市交管局已经对车窗抛物开出14起罚单。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违规情节不同,这些行为分别被处以50元到200元不等罚款,记1分或2分的处罚。

  在行人乱扔垃圾方面,成都市城管委一个月共计处罚46起,教育劝导450余人次。46位乱扔垃圾的市民被处以了5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专项治理同样锁定了朝楼下乱扔垃圾这一现象。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针对车辆乱抛、站台乱扔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国内已有城市出台相应的奖惩机制进行管理。成都市政协委员何长明建议,成都可以向这些城市取经,出台适合自己的管理办法。通过借助管理办法促成市民养成好习惯,如出台规定,抓拍取证高速公路车窗抛物的,违规车辆应该被追责。

  “罚不是目的,而是让市民养成不随意抛洒垃圾的好习惯,”何长明说:“当习惯养成的时候,这些处罚自然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熊猫哥提醒广大市民: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请大家不管是在建筑还是在车内都不要乱扔垃圾。

  熊猫新闻客户端记者 李媛莉 报道 王默志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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