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只“石猴”养?你上当且犯法了

04.11.2013  11:21

    近来所谓“长不大的石猴”在爱宠人士间走红,实际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的幼仔,请看本报记者的调查……

    “在哪里有袖珍石猴卖?”11月1日,网友“王晓东”的求助帖挂在热门论坛poco宠物社区上。

    号称仅有可乐杯大小、萌态毕露的“石猴”,去年以来在爱宠人士间走红,百度上搜索“石猴”字样,可见到许多买卖信息。

    然而,这一切都是非法的。“根本就没有这一物种。所谓长不大的石猴,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的幼仔。”省森林公安局刑侦处的费然表示,卖作宠物,是近年盗猎猕猴出现的新趋势。

    四川是猕猴的主要分布区之一,近年省森林公安局每年都要侦破盗猎猕猴案。仅通江县一起案件中,涉案猕猴即超过百只。10月16日,汶川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卧龙地区非法猎捕19只猕猴的案件。记者赶赴当地深入调查。

     秋冬季猕猴易被盗猎

    2012年12月2日下午3点,巴郎山道路交通管制卡点,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森林公安局干警胡毅在对车辆进行例行盘查。

    一辆行迹古怪的蓝色速腾车,引起了胡毅注意:离卡点还有100米,它突然停了下来,掉头折返。胡毅和同事赶上去拦下车辆。

    车里坐着一对年轻夫妇,男的叫于亮,自称从河南来。见干警们要开后备箱,他的脸白了——十多个白色编织袋层层堆叠,挤在狭小空间里,有的还在动!打开看,里面19只猕猴已奄奄一息。

    于亮事后交代,19只猕猴来自金川县附近,“从那里出来,偷运者过去多绕道泸定,那条线现在设卡点,盘查严,他们才走了完全陌生的卧龙一线。”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刘麒麟介绍。

    每年秋冬,猕猴群都下高山觅食,盗猎易行。此时,森林公安会在连接猕猴聚集区的要道上布置卡点,盘查车辆。“一旦过了卡点,偷运者就基本没有阻碍。”费然说。

    不过,日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让设卡变成一件难事儿。“金川、丹巴等地还好,像巴中这样的猕猴聚集区,道路纵横,要处处设卡,几乎不可能。”费然说。刘麒麟认为,阻击偷运者,需要林业站等各地基层部门合作。

     不养“石猴”,可根绝盗猎利益链

    于亮的猕猴,是从当地人手里收购的。顺藤摸瓜,可找到盗猎者。

    抓捕于亮后,靠着犯罪嫌疑人间的通讯记录等信息,干警最终实现定位。2012年12月21日,正欲结伙外逃的杨正华、王顺康被一举抓获。

    猎捕猕猴的,是杨正华。这位金川县本地人利用机关,在一个月时间内捕到19只猕猴,全关在祖宅里,因为住地偏僻,无人发觉。而教他盗猎并卖出的,是王顺康这样的中介人。

    刺激违法者行动的,只有利益。

    据记者采访,在盗猎的全部“链条”上,是层层加码的利益分配:19只猕猴,捕猴者1.08万元卖给中介,中介以3万元卖给河南卖家,最终再以每只7000元以上的价格,卖给全国各地的宠物爱好者。“一旦离开四川,贩卖者就很难被逮捕定罪了。”费然介绍,猕猴卖作宠物,多通过网上宠物论坛等非实体渠道,警方难以发现。而卖家又多有合法身份掩护——于亮在河南就经营着一家合法的繁殖基地,给动物园等提供猕猴。“猕猴是盗猎的,还是合法繁殖?很难区分开。

    费然说,停止猕猴盗猎,最有效的办法还来自那些热爱宠物的人,“没有购买,就没有这个产业。

    将猕猴养作宠物,本身已触犯法律。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省林业厅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处副处长邹利勇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猕猴需取得林业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而个人饲养不可能得到这一许可。费然介绍,以猕猴当宠物,将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以此盈利的,将遭受刑事处罚。(记者 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