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出生证 “圆梦之家”负责人受审

23.09.2014  10:27

  今年2月,公安部统一指挥全国27个省区市警方同步开展“2013.7.03”特大网络贩婴案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摧毁了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82名(据人民网)。

  这起案件也牵出了“圆梦收养送养之家”(以下简称“圆梦之家”),一个借为收养送养婴儿者提供平台之名,实为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网站。

  赖漫丽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摄影报道

  核心

  提示

  媒体此前报道称,“圆梦之家”有涉嫌买卖婴儿的犯罪行为。后经查证,此次涉案的四名嫌疑人并没有买卖婴儿犯罪事实。

  周某富说,“判刑后,争取改过自新。”周某富告诉记者,改造出来之后,他还没有具体规划,但暂时不会再继续参与和从事最初的收养送养公益活动。

  昨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周某富、汪某静、周某、兰某青等四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对于借助网络平台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周某富等人供认不讳。

  昨日庭审间歇,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周某富称,创建“圆梦之家”的初衷是做公益,帮助有意收养送养婴儿的人群;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是个人“鬼迷心窍”,一时糊涂,他想向“圆梦之家”的网友说声“对不起”。

  公诉方

  买卖《出生医学证明》 销往18个省份

  ■利用“圆梦之家”网站及同名QQ群,寻找收养婴儿后却无法上户的目标对象;

  ■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周某富等人以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共买卖交易《出生医学证明》111份,销往山东、山西、安徽等18个省份,从中非法获利60余万元;

  昨日上午9时许,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诉周某富、汪某静、周某、兰某青等四人利用网络平台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公诉方指出,周某富等人利用“圆梦之家”网站及同名QQ群,在网络上寻找收养婴儿后却无法上户的目标对象,通过QQ聊天方式与对方谈妥价格。双方通过一家名为“圆梦杂货铺”的淘宝店进行交易,表面上是买卖店内首饰,实则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当买家以商定价格拍下商品后,周某富便将买方提供的父母、婴儿信息发给上家张某(另案处理),由张某制作好《出生医学证明》后直接快递给买家。待买家完成给孩子上户的手续,再到支付宝上确认付款。每一次交易,周某富会支付2000元办证费给张某,余下的数千元则归己所有。

  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周某富等人以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共买卖交易《出生医学证明》111份,销往山东、山西、安徽等18个省份,从中非法获利60余万元。目前,查获的《出生医学证明》共85份,经相关妇幼保健医疗单位证明,其中76份《出生医学证明》系伪造。

  公诉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富等四人通过网络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媒体此前报道称,“圆梦之家”有涉嫌买卖婴儿的犯罪行为。后经查证,此次涉案的四名嫌疑人并没有买卖婴儿犯罪事实,其犯罪事实系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故以此提起公诉。

  被告方

  创办“圆梦之家” 初衷是帮助不孕不育夫妇

  ■网站初衷是出于公益,利用技术帮助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妇实现收养小孩的梦想;

  ■“圆梦之家”最繁荣时,注册会员达37万人,日访问量30多万,平均每天有10多个婴儿被成功收养;

  周某富现年27岁,宜宾市人,从举止谈吐看来,他比同龄人更成熟。回忆起创办“圆梦之家”网站的情况,周某富感慨颇深。

  2007年,周某富年仅20岁,初中文化的他在自贡一家网络公司从事网站管理和维护,月收入三四千元。周某富说,之所以创办“圆梦之家”网站,主要是出于公益,想利用自己的技术为广大愿意收养送养婴儿的人群搭建一个网络平台,从而帮助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妇实现收养小孩的梦想。

  周某富称,“圆梦之家”网站是一家民间的收养送养婴儿的网络平台,主要作用就是为自愿送养和自愿收养婴儿的人群提供交流平台。但收送养双方如何进行收养送养,他从来不参与的。

  为了让这个平台得到官方认可,周某富曾向工信部和宜宾市公安局申请了备案。网站每年的两三千元维护费用由周某富的个人收入支付。

  回忆起网站的高峰时期,周某富告诉记者,“圆梦之家”最繁荣的时候,有注册会员37万人,日访问量达30多万,平均每天有10多个婴儿被成功收养。

  昨日上午,经法院和当事人同意,成都商报记者面对面采访了此案的嫌疑人周某富。他告诉记者,创建“圆梦之家”的初衷是做公益,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是个人“鬼迷心窍”,一时糊涂,他希望向“圆梦之家”的网友们说声“对不起”。

  背后

  经不住高收入诱惑 拉妻子情人入行

  周某富始终坚称,自己及网站管理人员均不清楚、也不介入收养送养婴儿双方如何完成收养送养过程,包括给婴儿上户口。即便是参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后,他起初也单纯地认为是在帮助他人,后来才知道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是违法行为。

  2011年12月,张某(已另案处理)通过QQ号联系到周某富,希望周某富帮他在网络上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帮助收养方给娃娃上户口。“我当时没有答应。”周某富称,直到2012年初,一位福建网友找他帮忙,希望能买到《出生医学证明》为娃娃上户口。周某富便从中牵线,完成了第一次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第一次,我没有赚一分钱,只是帮忙。

  随后,另一个网友小磊通过张某联系到周某富,告知其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有利可图,比工资收入还高。经不住诱惑,周某富同意并参与进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并把妻子兰某青、情人汪某静、弟弟周某带进了“”。

  周某富称,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份数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据公诉方查证,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周某富等人以5000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共买卖交易《出生医学证明》111份。对于这些《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情况,周某富无法验证。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中介”,通过网上交易,赚取差价。

  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周某富自称当时是“鬼迷心窍”。因为,2012年的时候,正是周某富缺钱用,加之妻子生病,需要花钱治病。

  从没有想过

  会因“买卖婴儿”被抓

  “我了解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周某富说,虽然法院还没有宣判,但他此前做了了解。同时,他的“上家”(张某)已经一审宣判,被判处三年半,但目前处于上诉阶段。

  “判刑后,争取改过自新。”周某富告诉记者,改造出来之后,他还没有具体规划,但暂时不会再继续参与和从事最初的收养送养公益活动。

  “我从没有想过会因为‘买卖婴儿’被抓。”周某富称,对于此前一些媒体报道他的网站从事买卖婴儿活动的信息,他不认同;他的行为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今天,公诉机关也证实了,公诉我的犯罪行为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周某富说,网站成员纷繁复杂,不排除有不法分子成为会员,假借收养、送养之名实施拐卖犯罪活动。他曾经常在网站和QQ群里发布信息,提醒网友提高警惕,甚至清除一些疑似不法会员。但是,作为网站管理员,甄别不法分子的方法很单一,且有限。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中,四名嫌疑人均分别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贡井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 买卖出生证 “圆梦之家”负责人受审 自称最愧对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