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书画研究院关于举办《美丽渠县》书画展览征集作品的通知
各位会员、书画爱好者、县外书画乡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打赢脱贫奔康攻坚战、建设幸福美丽新 渠县 。根据县委、县政府2016年总体工作部署,拟于2016年9月举办《美丽 渠县 》书画作品展览。现面向 渠县 广大书画爱好者、县外书画乡友、县外书画家、本院会员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
四、征稿对象
渠江书画研究院会员及县内书画爱好者、县外书画乡友、县外书画家
五、展出时间
2016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六、展出地点
渠县 体育馆
七、作品要求
(一)内容健康向上,以反映 渠县 时代风貌、人文特点、山水风光、弘扬 渠县 精神、反映幸福美丽新 渠县 、传播正能量的作品为主。
1、反映 渠县 的古今诗、词、歌、赋书法作品亦可入选。
2、凡书写古今诗、词、歌、赋须标明出处、草篆作品须附释文,凡未标明出处未附释文的一律不予入选。
3、绘画作品须突出 渠县 山水、人文及精神面貌,以写生山水、人物、城镇、乡村实景为主,并注明出处,与之相悖的作品一律拒收。
(二)书画创作形式不限,作品一律竖式(以方便布展),国画书法作品不大于6尺,不小于4尺对开,油画、水粉、版画尺寸不小30寸。篆刻作品不小于6方(须另附释文),所有书画作品须符合参展规格,一律由书画院统一装裱。
(三)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八、征稿日期
自通知之日开始至2016年7月底截止。
九、奖项设置
书法、绘画分别设置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优秀奖20件,分别发给奖金800元、500元、300元、1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十、作品评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届时邀请有关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十一、投稿地址
政协渠江书画研究院(地址:四川省 渠县 渠江镇马家巷13号,邮编:635200)
联系电话:7303622 13982857798
十二、相关说明
(一)选送作品必须首创原作,凡在 渠县 和外地已经展出过的书画作品一律不得送展。
(二)选送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完整著作权,并对可能出现的版权和名誉权等法律纠纷一律由送展者承担责任。
(三)本次书画展未获奖作品一律退稿,凡获奖作品由渠江书画研究院收存。
(四)对本次入选作品主办方可进行制作出版、文化交流、推广、对外非商业性宣传,不另付薪酬。
(五)凡自愿应征本次书画展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各规定。
(六)展览承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渠县 政协办公室
渠县 政协学习文史委
渠江书画研究院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