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洲乡长收1万元红包被撤职

04.03.2015  20:41

  中新网南昌3月4日电 (记者 王剑)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4日消息,该省上饶市纪委日前对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收“红包”、挪用专项资金用作招待费、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公款吃请、违规签批报销香烟费等行为被实名曝光。

  通报称,鄱阳县昌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汪国峰,收受他人所送“红包”1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玉山县残联理事会理事长施乐章,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用作招待费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铅山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教导员黄有才违反规定接受他人邀请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信州区沙溪镇五里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郑德亮,以争取项目资金为名多次公款吃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饶县民政局党总支委员郑利仙在分管该局财务期间,违规签批报销香烟费用及超部门预算的车辆运行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上饶市纪委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业、担当主责,主动出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正风肃纪。

  通报还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恪守党纪条规,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完)

(原标题:收“红包”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江西实名通报5起违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