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夯实农村教育根基

11.06.2015  10:49

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待遇、拓宽其职业前景,确保乡村教师获得体面生活,以及必要的职业尊严感,势必将成为农村教育的最大利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并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计划》还提出,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8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将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6月9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农村基础教育的凋敝,素来与乡村教师问题关系密切。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自一开始就动摇了基层教育的根基。为此求解,最新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可谓给出了一揽子方案。而略加梳理,便不难发现其中两条主线。也即针对乡村教师,保障其职业待遇、拓宽其职业前景……确保乡村教师获得体面生活,以及必要的职业尊严感,势必将成为农村教育的最大利好。

 

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最直接的做法,当然是薪酬激励。倘若真要实现“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无疑有赖于公共财政更多倾斜才是。而与此同时,另一个必须努力的方向是,严格落实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杜绝农村教师薪资被截流、被挪用之现象——之于此,我们过去曾经有过沉重教训!要知道,纸面的福利允诺,唯有通过明确、精简、健全的薪酬发放体系,才可能转化为“拿到手的收入”。改造农村教育固有的管理架构,理应是“支持计划”的一部分。

 

一份职业认同感,不仅来源于可观的薪资报酬,更来源于乐观的职业预期,及其恰当的心理补偿。对此,“支持计划”亦有涉及。比如说,“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这一设计,旨在建构起乡村教师本身的价值谱系,旨在鼓励以“从业时长”为标志的职业忠诚度,毕竟,“农村教师,是一份光荣的工作”,这一判断不应只停留于口头说服层面,更需要一套完善的荣誉确认机制兜底。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所列出的很多具体举措,实则传递出,对农村教师的管理,正经历着务实化、人性化、理性化的转变。教育主管部门,正试图超越抽象的普适经验,转而依据农村教育的特殊情形,制定针对性的解决之道。诚然,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可其似乎仍不足以消解某些根本性的困境。那就是,在城乡生活体验、职业待遇存在明显差距的当下,如何充分应对农村教师向上流动?

 

支持乡村教师,固然是支持乡村教育的重要一环。可反过来说,支持乡村教育,甚至是支持整个乡土世界的发展,或许才能真正留住乡村教师。(评论员蒋璟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