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国旅员工再学习《旅游法》

12.09.2014  11:43

  自2013年年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以来,对此不论是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旅游企业都十分重视,不断组织学习并自查实施情况。

  为了更好的开展经营生产,我社于2014年9月9日再次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旅游法》及新版《旅游合同》的学习。此次学习,主要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以及新版《旅游合同》进行对照学习,纠正了员工对法律法规的错误理解和认识,对新版《旅游合同》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填写出现的错误(包括合同附件)进行了讲解和纠错。要求所有员工从业务洽谈、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具体实施操作,一直到团队的运行,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工作中遇到旅游者对填写合同附件等相关内容时,不愿意配合旅行社工作的情况,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对客解释和劝导工作,应明确告知旅游者,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对旅游者自身利益的保护,并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在选购旅游产品时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位产品,避免落入消费陷阱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通过对《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以及新版《旅游合同》的学习,我社员工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掌握了在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法律依据,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只有依法经营,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住脚,企业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