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九部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05.06.2014 10:4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通知提出,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6个方面综合施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各地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适当延长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期限,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创业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或其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要对现有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行整合,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向大学生创业实体提供支持。
通知还就“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贯彻落实对各地提出了工作要求。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5.06.2014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