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乘车前后排未系安全带罚款20元 高速除外

01.06.2016  22:48

  新疆网讯(记者彭芳 通讯员宋述玉报道)6月1日起,在您开车带着孩子、家人出游时可要记得,不仅开车要系好安全带,乘车人也要系好安全带,否则将会接到罚单。

  昨日,记者从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在经过5月21日至31日的10天警告教育期后,全疆交警部门将从6月1日起,对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治,集中整治将持续到年底,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不做警告,均按上限处以罚款。

  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如何判定?如何处罚?昨日,自治区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向市民解读了此次整治的具体详情。

  ●司机不系安全带:河滩、外环将处200元、记2分

  张端海介绍,此次整治,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不系安全带的驾驶人,按照不同的道路类型,处罚额度也有所不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款20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河滩路、外环路等)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款200元,扣2分;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款50元。

  ●乘客不分前后排:高速路以外道路一律处20元

  通过警方日常执勤发现,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的不到10%。

  张端海说,对于乘车人来说,不论坐在车前排副驾驶位置,还是坐在车后排,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按同一标准处罚。其中,在高速公路上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处罚款50元;在市区道路上(包括城市快速路及市区主次干道),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处20元罚款。

  ●未成年乘车:满足两条件可直接系安全带

  根据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使用安全带后,发生事故造成伤亡的几率会下降70%。

  法律明确规定,身高1.4米、体重40公斤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直接使用车上的安全带,而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交警部门建议配备儿童座椅,以保障孩子的乘车安全。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