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乘客嘀嘀打车未用微信支付 司机要求多给5元

08.04.2014  15:07

  4月7日,成都市民张先生致电四川新闻网新闻爆料热线028-85171608称,4月6日在使用滴滴打车预约乘车过程中,因自己到达目的地后,未使用微信支付,而被司机要求多给5元钱的车费,“司机说,原因是如果不手机支付,自己的5元奖金就没了。”

  对此,主管部门回应,司机应按表收费,乘客可举报不良行为。

  乘客讲述

  未用微信支付 司机要求多加5元车费

  4月6日上午,家住成都成华区的市民张先生通过“滴滴打车”手机应用,预约了附近的一辆出租车从建设路到梁家巷。下单后5分钟,抢单的出租车“川A·TQ4**”将张先生接上车并送往目的地。

  张先生介绍,到达目的后,车内计价器显示车费为15元,结账时出租车司机问是否用微信支付,“我说不用,这时司机就要我多给5元钱。”而对于司机多加5元钱的要求,张先生认为完全没有道理。不过,出租车司机却给出了让张先生更难理解的回答,“不用手机支付自己的五元奖金就没了。”

  出租车司机口中的“奖金”即是嘀嘀打车启用的一种打车优惠补贴方式。即乘客使用预约打车,并使用微信支付车费,乘客和司机均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返现。

  交管部门

  司机应按表收费 乘客可举报不良行为

  对于张先生的经历,四川新闻网记者致电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租汽车管理处,据值班工作人员回应,各出租车公司对员工均有相应的从业要求,主管部门也有相应规定。《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规定,驾驶人员不得多收车费或者未征得乘客同意绕道行驶。

  同时《条例》规定,驾驶员无理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虚增行驶里程、未征得乘客同意绕道行驶、多收车费、不出具票据、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乘客有权向经营者、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对于类似的情况,乘客可以拨打96515进行投诉。”该工作人员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