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健全科技创新和专利申请激励机制

15.01.2016  16:33

 

近年来,乐至县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和专利申请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提高全县总体科技水平。

一是完善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提高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标准,一等奖提高到 2 万元、二等奖 1.5 万元、三等奖 1 万元,各等奖增幅 5000 元以上。开展 2012-2014 年科技进步奖评审,对超迪电器等 7 个获奖单位 34 名获奖个人发放了奖牌、证书和奖金。 二是开展专利申请资助。 认真执行《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乐至县对符合专利申请资助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发明专利每件 1500 元、实用新型每件 800 元及时进行兑现。 2015 年首次资助 上一年 年度专利申请 65 件,占应资助面的 89% (有少量申请人未申报资助),落实资助资金 6.11 万元。 三是表扬专利产品先进企业。 中共乐至县委、乐至县人民政府以乐委发( 2015 2 号文件和召开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的形式,通报表扬默森药业、五一机械、砚山中药等 4 个专利产品先进企业,每个专利产品奖励 5 万元。 四是优先推荐评选资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2015 12 月,对获得专利证书的企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评选。推荐评选默森药业、秉胜塑胶、诚舵农牧、通世达生物、生乐制药等 6 名总经理或者技术员为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向资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报送了推荐表和优秀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