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米老二杀人案”开庭 辩护律师强调事出有因

18.03.2016  11:44

   四川在线乐山讯 (记者 高懿) 2015年4月15日,乐山市区发生的“米老二杀人案”引起强烈关注:当天中午不到两个小时内,犯罪嫌疑人米陕杰(米老二)在乐山中心城区,先后将其三弟米延杰、大哥米川杰、米川杰的女友黄某某等3人杀害。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又在米陕杰的住处,发现了另一名男子陈某的尸体。4月16日中午12点左右,米陕杰逃窜到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鸭口山村,进入当地村民的家中,随后被警方抓获。

  昨(17)日,案发近一年后,该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被告米陕杰进入法庭

   公诉人:米老二触犯故意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旁听者排队等候进入法庭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米陕杰因与其兄弟等人发生纠纷,进而持械报复杀人,致三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米陕杰提供场所,容留他人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还原了惨剧的由来和过程:

庭审现场

   【兄弟积怨已久】 被告人米陕杰2009年以来,因与其兄米川杰(被害人,殁年45岁)、其弟米延杰(被害人,殁年39岁)、米川杰女朋友黄某某(被害人,殁年39岁),在乐山市市中区县街2号海棠广场经营儿童娱乐生意期间产生矛盾,并怨恨米川杰使其染上毒瘾,逐渐产生了将米川杰、米延杰、黄某某杀害的想法。

   【矛盾再度激化】 2015年2月22日,米陕杰与米延杰、米川杰、黄某某在市中区县街2号海棠广场经营儿娱乐生意时再次发生纠纷、打斗,米延杰拿刀将米陕杰女友女儿的摊位上的设施打烂,此事发生后进一步促使米陕杰下决心将他们三人杀害的念头。

   【朋友死在家中】 同年4月12日,米陕杰朋友陈某到其乐山市市中区王河小区房内注射毒品后死亡(经鉴定:陈某死亡原因系吗啡中毒死亡),米陕杰怕容留他人吸毒的事情败露,杀人计划无法实施,随即决定尽快将米川杰、米延杰、黄某某杀害。

   【伏击米老三】 同年4月15日11时07分,米陕杰驾驶摩托车携带匕首潜入乐山市市中区玉堂街某大酒店停车场内等候,伺机作案,12时36分米延杰驾驶摩托车进入停车场,米陕杰持匕首朝米延杰捅刺数刀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刺杀米老大】 之后驾驶摩托车窜至市中区县街2号海棠广场米川杰经营的儿童娱乐摊位前,持匕首朝米川杰捅刺、砍杀。

   【棒杀大哥女友】 将米川杰杀害后,米陕杰驾驶摩托车窜至市中区肖坝马湖桥街黄某某租房处,进入房间手持狼牙棒朝黄某某打数十下后逃离现场。

   【落网自杀未遂】 随后驾驶摩托车逃窜至五通桥区冠英镇鸭口村山林里,次日13时许,米陕杰在警方抓获过程中服毒畏罪自杀,随即被警方送往乐山市人民医院抢救脱险。

  公诉人当庭提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追究被告人米陕杰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事实无异议,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对于该案所涉及的事实经过,被告米陕杰和其辩护律师表示没有异议。

   辩护人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无异议,作罪轻辩护如下:

庭审现场

  本案系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应当与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本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亲兄弟、叔嫂关系,矛盾日积月累,终于酿成惨剧。此类案件的特点是仅发生于家庭成员、邻里之间,因民间矛盾引发,并不针对社会上其他无辜群众,对社会大众的危害有限,量刑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被害人因长期迫害米陕杰及其家人,存在明显过错,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因受被害人长期迫害的杀人——《刑法学》)。在举证阶段辩护人列举的证人证言和书证充分显示,三位被害人长期对被告人米陕杰及家人进行迫害,简要反映为四点:1、大哥米川杰教唆引诱被告人米陕杰吸毒,使其饱受毒品戕害、社会的歧视;2、大嫂黄某某(编者注:米川杰的女友)仗着有艾滋病,假借城管名义强收管理费,被拒绝后,用折叠刀划伤米陕杰脸部,达到轻伤程度;3、米延杰误解怨恨米陕杰致其婚姻破裂,长期排挤、谩骂、威胁米陕杰及其伴侣和养女,米陕杰倍感痛苦和羞辱;4、2015年2月,三位被害人将米陕杰全家赖以为生的游乐设施打得稀烂,并将他们驱离,断绝了米陕杰一家的生计,并发出了死亡威胁,迫使米陕杰为了生存、尊严、生命安全作出反击。

  被告人米陕杰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牺牲品。三位被害人对米陕杰实施的行为完全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米陕杰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得到社会力量的介入和救助,却未能得到回应,仅在黄某某将米陕杰砍成轻伤时相关单位才进行过一次调解,没有一点成效。

  本案证据不能排除案发时被告人存在精神障碍的可能。由于被告人在案发前和案发时吸食了大量毒品海洛因,因此其存在精神障碍的可能性极大。

   辩护律师:陈某吸食毒品后死亡与米老二没有因果关系

2015年4月15日,海棠广场案发现场(资料图)

   陈某在米陕杰房内注射毒品后死亡,辩护人对指控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做无罪辩护。 辩护人认为,陈某的死亡与米陕杰容留其吸毒的行为不具有法理上和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辩护人说,陈某存在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时间长达7年,除米陕杰外没有其他朋友。证据反映,陈某到达米陕杰住所时称,刚服用了治疗精神分裂的药物,身体感到很不适,要去买0.1克海洛因来吸食,借以舒缓不适症状。但尸检报告确定陈某的死因系吗啡中毒,与在米陕杰住所吸食的海洛因属不同种类的毒品。恰好吗啡又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处方药,不是主流毒品,据了解目前黑市上几乎没有售卖,陈某能够获取吗啡的途径可能性最大的只能是医院。

  据此,辩护人认为导致陈某死亡的吗啡并非是在米陕杰家中服用,不符合刑法对此罪构成需达到三人三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规定,其容留陈某吸食海洛因尚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依法不构成指控罪名。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在量刑时应当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计划引发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时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见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此,辩护人依法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米陕杰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判“米老二杀人案”。

   【延伸阅读】米老二的陈述

  庭审现场,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米陕杰当庭陈述其杀人经过和缘由,记者实录如下:

  海棠广场里的游乐场是我生活的来源,也是我生活的希望,可是他们把它全毁了。2015年春节期间,我女儿(女友的女儿)在公园里摆摊,结果米老三看见骂了半小时,扬言要把我摊子砸了,我上去找他理论,米老三提起板凳就打我。为了避让米老大和米老三,我去郑州看看有没有事做,后来又回到了乐山。

  老大和老三吸毒,患有艾滋病,还蹲过大牢,出来后日子过的很拮据,我便让他们俩一起来海棠广场经营游乐设施,第一年的时候大家一起回家过年,那种日子多好……

  老大和老三经常仗着自己有艾滋病、蹲过大牢就在海棠广场横行,这点我看不惯,经常和他们发生争执,而他们也认为我不给他们撑腰。

  那个女人我是必杀的,黄某某(米老大的女友)来我们家就没有安稳过……黄划伤我的脸被判了一年半的刑,虽然我写了谅解书让她可以监外执行,但黄一直都怀恨在心。我看到老大老三做生意有起色,那是真心的高兴,可他们俩看到我生意做得好,却全是嫉妒。特别是把摊子砸烂以后,我没有了生计,与其这样威胁我,还不如我们同归于尽。

  我的好友陈某在我家注射毒品死了,我怕没有时间了,就揣上刀去杀了老大和老三,至于黄某某则是她运气不好,我去她家看到她刚好在家,就把她也杀了。(据乐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