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米老二”杀亲案开庭 被告承认指控犯罪事实

23.03.2016  08:58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3月17日,“米老二”杀亲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检察机关指控故意杀人、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米老二”当庭表示没有异议。庭审持续了一整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2015年4月15日,本名叫米陕杰的“米老二”在乐山闹市区杀死同胞哥哥、弟弟及哥哥的女友,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震惊。法庭上,“米老二”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09年以来,“米老二”与哥哥、弟弟及哥哥的女友黄某某在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广场经营生意期间产生矛盾,加之“米老二”怨恨哥哥使自己染上毒瘾,逐渐产生将3人杀害的想法。2015年2月22日,几人再次因生意发生纠纷和打斗。同年4月12日,“米老二”的朋友陈某在他住处注射毒品后死亡,“米老二”怕容留他人吸毒的事情败露使杀人计划无法实施,于4月15日将3人杀害。4月16日,“米老二”逃窜至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一村民家中时,被警方抓获。

当天,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庭审进行全程视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