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科技金融结合助企业转型

16.05.2016  19:44
核心提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创新需要金融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也为金融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几天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创新需要金融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也为金融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几天前,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资金的支持下,四川罗城牛肉食品有限公司从乐山市商业银行无抵押获得300万元的“支小再贷款”,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除了罗城牛肉外,峨眉山通惠制药等多家企业获得低利息贷款。

  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是人行成都分行今年工作的“重头戏”。我市在4月底率先开展支小再贷款政银企融资对接会,是贯彻落实省上要求,也是全力推动科技金融的具体体现。

  科技金融结合的背后,是政银企携手的成果,更是多部门协作的结果,对推动乐山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助力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金融结合取得四大成效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推动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应当而且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从国内外发展经验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与金融环境的完善紧密相关,科技创新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稳增长、调结构压力并存的局面下,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加快实现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既是传统企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更高更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行长刘群认为,从我市情况看,经过近年来一系列有益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已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科技企业能力增强、科技金融对接机制逐步完善、科技领域金融要素聚集度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金融服务科技企业能力增强。截至2016年3月末,全市已有15家金融机构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建立全面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服务园区内企业,提升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中行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和三江农商行在园区内专门设立科技支行,并配备熟悉科技型产业的专业人员。

  科技金融对接机制逐步完善。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开展战略合作,通过政策指导、现场调研、召开银政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金融产品发布会、开展“诚实守信中小企业培育”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等多种形式,实现了金融机构与乐山高新区的有效对接。

  科技领域金融要素聚集度提高。截至3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对乐山高新区内企业贷款余额51389万元,一季度累计发放18067万元;对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367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乐山高新区企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为促进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有效结合,2015年,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联合市科技局制定印发了《乐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截至3月末,已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200万元。同时,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帮助涉外科技型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科技型企业量身打造适合的国际贸易金融产品,有效满足科技型企业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刘群希望,相关部门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完善与金融部门的定期磋商、协调、对接机制,定期收集整理科技型及园区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向银行推荐;整合部分针对科技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科技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增进企业资信等级,为更多信贷资金投入科技领域创造条件。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乐山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蔡昌庆表示,预计今年7月左右乐山市商业银行挂牌新三板,将成为全国第二家挂牌新三板的城商行。挂牌后将发行25亿元优先股,增强资本实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除了用好、用活、用足支小再贷款外,还发行5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服务于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市商业银行继续用好融资工具,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帮助企业引进投资者,如众筹、股权投资等,加强管理团队的建设。乐山高新区能否推荐一些企业健全股权投资机制,乐山市商业银行跟进,以此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以及乐山高新区的做大做强。我们承诺凡是与股权、基金合作的企业,马上跟进做好投资联动工作。

  银企携手共同努力,推动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今年,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主导开展运用支小再贷款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活动以来,乐山市商业银行主动对接、上门服务科技型企业,已对接56户,达成授信总额2.6亿元,投入16户、4950万元,另有40余户企业、2亿元授信正在办理,争取8月底前完成投放。截至目前,乐山市商业银行已向超过70户科技型企业授信20余亿元。

  2013年6月,乐山市商业银行成立了肖坝科技专营支行,专业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该支行授信余额1.58亿元,科技企业投放占比77%。

  推动科技金融结合,业内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应通过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入民间风险投资资本等措施,加强对初创型科技企业的孵化工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新三板、主板、银行间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