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康副厅长赴乐山指导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29.05.2015  18:59

5月28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带领社会事务处王奇处长等一行赴乐山市指导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廖永康一行到井研县竹园镇竹园社区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后,出席了乐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进会。乐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民政局负责人、各区县分管副县(区)长和民政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廖永康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乐山市作为全省、井研县作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和规范“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救助保护服务体系。 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 逐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发挥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三是要正确把握试点工作的基本工作目标。 牢牢抓住家庭监护干预这个关键要点,发挥社区、学校、医院、亲属、邻居等组织和个人的监督和报告作用,落实国家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最终“兜底保障”职责。 四是要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 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抓好《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整合利用民政内部资源,实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健全监督和考评机制,使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