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23.12.2015  16:51

今年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引入第三方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到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印发后,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拟定了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和中国平安保险为乐山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承保机构,并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进情况纳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二是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根据监管风险实际,确定乡村厨师食品安全保险作为试点对象,在犍为县开展了先期试点工作。建立了乡厨“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引导全县乡村厨师积极投保。实现了犍为县328支乡厨队伍,参保率100%,为全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累了较好的经验。

三是精准定位,重点推动。与两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密切配合,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即食类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展销会主办单位、规模较大的食品流通企业、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食品单位,建立保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制度,定期指导投保单位开展风险教育和事故预防管理,有效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能力。

四是规范引导,良性竞争。为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保单位之间出现恶意竞争全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三统一”的原则,即实行险种统一的原则,实行企业分类统一的原则,实行收费费率统一的原则,规范承保单位比服务、比质量,引导形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环境。

六是全面推进,成效显著。截止10月底,全市共投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98家,投保金额6.975亿元,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