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科技局:廉洁过节“三不忘”

05.02.2016  18:07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严守纪律规定坚决纠“四风”平安迎新年的纪律要求,乐山市科技局党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决做到“三个不忘”,确保廉洁过春节。

过节不忘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 节日是“四风”反弹和违反纪律规定的高发期,也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监督执纪的重要时间节点,要始终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自觉践行好、遵守好。

过节不忘《准则》、《条例》规定。 两项党内法规明确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全局干部职工要学习好、执行好,让《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伴随在每个人的身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过节不忘纪律要求“八个严禁”。 节日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