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国庆旅游、购物应注意消费安全

30.09.2014  17:07

日前,乐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乐山市12315中心)发布了2014年第三季度消费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本季度乐山市12315中心受理的127件消费投诉中,商品类投诉达84件,服务类投诉达43件,商品质量问题仍然居高不下,占消费投诉总量的66%,主要集中在通讯产品、家用电器、装修等行业;从服务类消费投诉的情况看,销售服务、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类投诉分别位居消费投诉排行榜前三位,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多涉及旅行社、中介、快递服务等行业,集中表现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服务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等问题。

针对商品和服务类消费投诉的问题,在国庆七天小长假即将来临之际,乐山市12315中心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1.节日出游应选择合法、诚信的旅行社。

2.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约定的团购价格及其所涵盖的收费项目及服务标准,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3.在旅游地购物需谨慎,应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才能买到物有所值的商品。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商场或店铺,并索要购物凭证。

4.倡导文明出游、理性消费  ,在出游时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

5.依法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投诉电话。到乐山旅游的消费者可拨打乐山市旅游消费投诉电话96927、峨眉山景区投诉电话5533355、乐山大佛景区投诉电话2302121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撰稿:闫星宇、李燕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