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局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程

05.11.2015  12:36

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餐饮单位的自律性和规范性,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实时将厨房的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等关键环节展现在消费者面前。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将“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情况纳入2015年对县(市、区)局目标考核任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立了“明厨亮灶”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为“明厨亮灶”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加强了与新闻媒体、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拓宽工作渠道,强化舆论监督,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是多种形式结合,以点带面实施。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标准,组织开展实施;选择了管理相对规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学校食堂作为首批试点实施单位;同时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把“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餐饮单位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重要内容。

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的餐饮服务单位3460户,完成率33%。